难以置信。
我半辈子以来迟睡、有时侯甚至是很迟睡的习惯,竟能够一下子的改过来。
自今年年初起,我随着念上午班的儿子早睡,然后3点钟起床。
妈说:3点钟,睡得正酣呢!妳怎么起得来?
老公说:3点钟,妳不睡觉,起来干嘛?
我也明白很难想象。
之前,我也以为自己只是纯粹需要我在日间缺乏的个人空间。
之前,我也以为自己只是纯粹把我往常深夜的空间挪移到清晨来。
之前,我也只是顺着自己的意思,听着心里的那把小小的坚持。
后来,我才恍然大悟。
原来这全是因为我很爱黑夜的缘故。
喜欢黑夜的凝聚力。
喜欢黑夜看不穿、拎不清、捉不牢的模糊界线,
喜欢黑夜里,万物都处于宁静与静止的状态。
接着,我才明白。
何以当年在伦敦,一到夏天,我便会不自觉地不快乐与忧郁起来。
因为深夏里,仅仅6个小时的黑夜,够得着睡,便够不着醒。
全然不够我挥霍。
然后,也随之明白。
何以当年,当大家都在忧郁着、抱怨着伦敦漫漫冬天的日短夜长,
我却因为4点钟便已然天黑了而感到无比的平静愉悦沉浸享受。
终于明白何以...
之前我享受于迟睡的宁静;
现今我又沉浸于清晨早起的喜悦。
原来,我需要的不只是个人空间,而是在夜里,自己与自己独处的时间。
原来黑夜藏着某种我很需要的、会令我快乐愉悦的元素,我赖以生存。
但有时侯黑夜真的很神奇。
平日,早睡早起时,一觉醒来3点钟,感觉就是清晨...
有一晚,因为有工作要赶,因此彻夜未眠。
结果,同样的3点钟, 只因一夜没睡, 感觉就是深夜...
就这样。
清晨深夜的界限被我的不规律给模糊掉了...
然而,不论是几点钟?不管是清晨?还是深夜?
只要是黑黑的天色,我都爱...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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